广东明确救护转运爬楼费每层10元 厘清收费争议

  广东省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明确了诊查费、会诊费、床位费等项目的全省最高限价,该通知自2026年3月30日起执行。通知将原实施的96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整合为35项以及各加(减)收、扩展项目,简化后的项目数量大幅减少。

  以床位费为例,普通床位按人数分类:单人间为市场调节价,二人间最高价为90元/日、三人间最高价为69元/日实时热点、多人间最高价为56元/日、多人间临时扩展床位最高价为20元/日。针对不同住院场景,《通知》对急诊留观、重症监护、特殊防护等满足不同需求的床位分别设定了收费标准。例如,产科新生儿床位费最高价为20元/日,可与产妇床位费同时收取,母婴同室则减收4元/日。如新生儿需使用暖箱,暖箱费最高价为72元/日,不再另收床位费。

  除了精简价格项目,《通知》还厘清了救护转运“爬楼费”、儿童加收标准不一等争议。救护车转运费计算公式为基础费用75元/车次加上往返里程费4元/公里,该价格已涵盖交通往返相关管理费、折旧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等。高层转运加收仅适用于高层无电梯场景,楼层需在二楼及以上,一楼不得收费,加收标准为每层10元。急危重症患者需要使用ECMO、有创呼吸机等生命维持系统带机转运的,按照“救护车转运费+相应设备治疗价格项目”的方式计费。此外,全省儿童加收项目标准统一为年龄六周岁及以下,各地市既往自行设立的儿童加收项目将同步废止。

  本次下发的《通知》进一步将远程会诊、上门服务、安宁疗护等更多新型服务纳入价格体系。安宁疗护服务每日最高收费标准为260元,涵盖患者病情评估、诊查、分级护理、各类评估工具使用、心理及精神疏导、情绪安抚、沟通陪伴、临终关怀、个性化支持等服务所需的人力和物资消耗。上门服务被列入市场调节价范畴,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收费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即除了上门服务费之外,医护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开出的药品、使用的医用耗材均需按价格项目收费。广东明确救护转运爬楼费每层10元 厘清收费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