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一起旅游消费投诉的调查情况续报。此前有网民反映在三亚旅游时遭遇“非营运车辆司机诱导消费”的问题,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详细调查。
经过核实,2026年1月2日晚9点左右,石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琼BD11的车辆,在三亚某滨海酒店外主动揽客,将一行四人运载至天涯区友谊街渔多多饭店进行消费。调查发现,石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拟对石某处以1.5万元罚款。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也对涉事海鲜店涉嫌商业贿赂的行为立案调查。
未来,全市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重点区域巡查管控,确保市民及游客的合法权益和交通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如遇类似情况,市民和游客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线。
感谢社会各界对三亚旅游市场的监督。4道海鲜2个椰子1930元?三亚:拟对司机罚1.5万,海鲜店被立案 多部门联合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