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付新车被撞坏4S店退还购车全款 钥匙未交风险谁担。钱付了,牌照也办好了,但钥匙还没拿到,车却先被4S店员工撞了。天津的张先生在国庆期间经历了这样一件糟心事。10月1日签合同,2日付全款,7日委托4S店员工代办上牌,结果等来的却是车辆被撞的消息。现场照片显示,车辆左前轮爆胎、轮毂受损、后视镜损坏、驾驶室左侧车窗玻璃破碎。
4S店工作人员承认事故属实,确实是店里员工开车去上牌路上发生的,且事发时车辆尚未交付给张先生。但他们表示,车辆已经办理了牌照并登记在张先生名下,保险也买完了,所有权属于张先生,因此无法更换新车。换句话说,手续办完后,车就归张先生所有,出事他自己负责。
这种说法看似有道理,但实际上“登记”和“交付”是两回事。登记是指把车的归属写进系统,而交付则是把车和钥匙实实在在交到消费者手上。这两者之间的时间段内,车辆仍在4S店控制之下,由他们的员工驾驶。这段时间内车辆出了问题,理应由4S店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604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这意味着钥匙未到手,风险仍由卖方承担。类似案例已有法院判决,只要钥匙未交付、车辆仍在销售方控制之下,即使已经过户,也不算完成交付,毁损风险仍然由4S店承担。例如,江门曾有一个几乎相同的案例,最终法院判令4S店退还购车款10.4万元。今年8月,天津还有一位领克07GT车主也遇到类似情况,最终也获得了补偿。
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首先应拒绝签字提车,保留合同、付款凭证及沟通记录。然后书面提出诉求,明确要求更换全新无事故同款车或全额退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12315或市监局投诉,甚至直接起诉。这类案件中,消费者胜诉的概率并不低,关键在于证明交付未完成(即钥匙未交、车在对方控制下)。
买车是普通家庭除了房子之外最大的一笔开销。从交钱到拿到钥匙这段时间,车还不算真正属于你。记住这一点,在需要较真的时候,不要被“都已经登记了”这句话所迷惑。未交付新车被撞坏4S店退还购车全款 钥匙未交风险谁担!
发表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