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内男子专拍路人的拖鞋脚 引发网友热议。评论区最前面的一条留言只有四个字加一个问号:“这也违法?”底下跟着不少人在问。这件事发生在天津武清的一家万达广场。
有个男子举着手机专门拍别人的脚,还专挑穿拖鞋的拍。一位市民发现不对劲,一路跟着他,录下了画面并报警。警察到场后带走了该男子。
被拍的人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首先想到的是“偷拍”这个词本身。偷拍意味着对方不知情。那些被拍到的顾客正在逛街,谁会想到有个镜头正对着自己的脚呢?
报道没有提及那位出手的市民是否也是被拍者之一,也没有写具体是哪天的事。但这位市民没有立即冲上去理论,而是先保留了证据再报警。这个顺序显得很稳妥。当场争执往往难以解决问题,而保留的视频证据比任何争辩都有效。
商场方面表示事情已经交给警方处理,而且之后没人再来反映类似情况,每天都有工作人员在商场内巡场。没人再提,可能是真的没再发生,也可能是没人知道该去反映。
带走并不等于有结论。人被带走后的具体情况,包括手机里的照片如何处理,报道中并未提及。网上有人认为他是罪人,也有人觉得警察管得过宽,这些观点都跑在事实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