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剐蹭次日男子酒驾去交警队 酒味暴露违法行为

  近日,内蒙古乌海市的郭某某在开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了剐蹭事故。双方约定第二天前往当地交管大队协商处理。然而,当郭某某驾车到达交管大队时,民警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

  民警随即对郭某某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1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认定标准,属于典型的酒驾行为。郭某某对检测结果表示无异议。最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15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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