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两个月,却只拿到半个月的工资。”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一名前业务员的遭遇引发关注。员工与公司围绕“考核是否达标”“工资是否应当全额发放”等问题各执一词,这起劳资纠纷至今未有定论。
投诉人胡先生介绍,2024年10月下旬,他入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通江路营销服务部,内部系统显示其所属部门为商洛分公司收展渠道部。入职时,人力资源向他介绍的岗位为“储备主管”,约定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但当时并未与公司线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仅在系统中通过线上流程确认了相关手续。
胡先生称,根据人力资源的安排,他又推荐了3名人员一同入职,几人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签到打卡、拜访客户、向客户推荐保险产品并进行满意度回访等内容。关于工作考核,人力资源曾明确提到,每月至少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客户拜访。
相关工作数据也显示,2024年11月27日,人力资源人员曾在内部沟通群中公布胡先生等人的拜访统计情况,其中胡先生当月有效拜访客户为15人;到了12月,胡先生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自己当月累计拜访客户为16人,均达到当初所理解的最低标准。
然而,薪酬发放结果却与他的预期存在明显落差。胡先生表示,按入职前约定,自己工作两个月,扣除纳新奖励部分后,应获得约4000元工资,但实际只收到1000元,为11月份的半个月工资。“人力资源给我的说法是,公司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市公司发,一部分由省公司发,没有到账的那部分需要等省公司发放。但12月的工资为什么一分没给,一直没有给我明确说法。”员工工作两个月得半月工资 公司回应:按规则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