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亿灵活就业者的社保不足,症结在哪? 身份标签化成障碍

  面向高质量发展目标,社会保险制度应顺应社会结构变迁的趋势,破除“身份标签”,回归“有劳动就有保障”的本位,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凭劳动获得相应保障。近期一系列举措表明,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正在持续补短板、扩覆盖。例如,医疗保障法要求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保提质专项行动;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应政策支持;7月1日起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在全国范围推开。

  

  法律政策层面的密集发力,背后是庞大群体的保障刚需。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披露,灵活就业人员已超过2亿人。然而,这一规模庞大的劳动群体在社会保险方面长期存在缺失,或参而不保,或保而不足。同样在付出劳动,为什么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难以获得与其劳动相匹配的社会保障?问题根源在于当前社保制度的“身份标签化”设计。

  

  所谓社保领域的“身份标签”,是指参保资格、缴费规则、保障待遇等依据“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类固定身份进行划分。现行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施行,设定的参保对象是这两类身份。对于职工群体,法律规定其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而对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则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这种差异导致灵活就业人员面临较高的经济负担且无强制性,如果无力承担职工社保,只能选择待遇较低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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