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小区道闸抬杆故障导致业主车辆被“卡”在出口。广西南宁市民王琴(化名)经历了与物业的协商、和解,却最终收到了一张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单,这让她难以接受。
2025年2月14日,王琴驾车从南宁市邕宁区中海哈罗学府小区地下车库驶出时,因道闸网络故障无法正常通过。她多次尝试后,车头碰到闸杆,造成轻微移位。随后她联系物业求助未果,将车留在闸口并离开。当天下午,小区安管部报警,警方到场后要求王琴挪车,但她认为物业应先道歉并处理车辆剐蹭问题,因此继续滞留车辆。
接下来两天里,王琴多次联系物业经理郑某,但问题未能解决。2月16日,车辆被交警拖走,王琴被传唤到派出所。郑某当场向她出具书面道歉信,并表示互不追究责任。然而,当晚7点,警方认定王琴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王琴对此感到委屈,提起行政诉讼,但一审法院驳回了她的请求。
王琴认为,双方已达成和解且物业已道歉,不应再受处罚。她还指出,案涉地点为小区内部闸口,不属于公共场所,且未对其他业主造成实际影响。警方则否认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认为王琴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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