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重磅新政 房贷期限延长至40年

  8月28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其中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从30年调整至40年。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此次新政主要有两大变化。

  

  个人住房贷款最长年限从30年提高到40年,但最终年限由购房者和银行协商确定。以100万元贷款本金、年利率3%计算,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30年期月供为4216.04元,而延长至40年后月供降至3581.02元,每月减少635.02元,降幅约15%。这意味着购房家庭每年可节省约7620元的现金流支出,前五年累计可释放近3.8万元的还款压力,对于收入增长呈阶段性特征的群体而言,这是实实在在的“减负”。

  此外,放款规则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要求所购新建住房实行现房销售的,个人住房贷款应在销售备案后发放;实行预售的,必须等到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确保购房人“能拿房、再还贷”。这有助于降低烂尾风险,尽量做到房子建好后再还房贷。

  严跃进认为,这些措施标志着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制度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有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对购房者也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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