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车库碾死醉汉 被认定过失致死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广西来宾市武宣县钻石华府小区地下车库发生了一起车辆碾轧致人死亡事件。2024年11月20日,被害人覃某某因醉酒从电动车后座摔下,横卧车道。当晚8时许,陈先生驾车进入车库,在下坡停车时前进约7米,碾轧到了覃某某,导致其不治身亡。陈先生表示,事发时车速仅为6公里/小时,但醉酒男子处于视野盲区,未能注意到。

  

  2026年1月,武宣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陈先生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由于他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决定不起诉。陈先生对此表示不满,称尽管未被实际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事实认定对其公务员身份及职业生涯造成了直接影响。目前,陈先生已向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刑事申诉相关材料,并于8月21日接受了来宾市人民检察院的调查。

  

  根据武宣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陈先生在驾车过程中未能履行应有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案发后,陈先生赔偿了被害人家属257634.93元并获得书面谅解。经鉴定,被害人系被车辆碾轧致左肺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20.09mg/100ml。

  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可视区域鉴定意见显示,陈先生所驾轿车安全技术状况合格,事发时车速约为6公里/小时。实验人员模拟驾驶条件下发现,当车辆驶入通道超过右侧墙体约1至2米时,驾驶员通过右前窗玻璃可以观察到右前侧地面的假人;随后继续右转行驶,假人逐渐被后视镜及右A柱遮挡,直至碰撞前驾驶员均无法再观察到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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