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李先生最近花费1290万元购买了天琴华樟楼盘的一套291平米精装现房。验房时,他发现自己买到的是开发商未主动告知的样板房,并且房屋存在多处质量瑕疵。
销售人员称带看的就是实体房,否认隐瞒。但李先生表示,从看房到签约全程对方从未提及样板房事宜,自己也从未表达过购买样板房的意愿。购房合同末尾补充协议虽然标注了“样板房”字样,但字体极小且无双方签字盖章。
李先生曾与记者一同前往售楼处,销售人员在电话中回应称,这套房屋“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样板房”。销售人员解释说,该房屋建好后有人来验收,当做一个清水的样板间使用,没有人居住。然而,李先生根据掌握的情况指出,该房屋内曾摆放了沙发、床、桌椅等多种家具,这些家具在摆放及撤场过程中对房屋原本的装修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磨损和损耗。记者也拿到一份“样板房盘点表”,其中详细记录了该房屋作为样板房期间家具的类型及摆放位置。根据记录,自4月29日起,这套房屋就已经作为样板房正式投入使用。
李先生多次就此事与开发商交涉,但对方仅强调“企业资质合规、合同有效”,并承诺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整改,完全回避“该房屋曾作为样板房使用”的核心事实,也没有提出任何解约、退款或赔偿方案。法律人士指出,开发商此举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发表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