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稻葵:推动带薪错峰休假刻不容缓 河南新规引发热议

  2026年8月7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该通知发布后引起社会关注并收到一些意见和建议。河南省人社厅表示,由于相关表述不够准确且程序审签不规范,待修改后将重新印发。

  

  河南省六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旨在加强全省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保护,激活假期消费潜力,助力河南文旅强省、消费大省建设。《通知》规定,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无论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需带头休假,确保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对于因重大项目、应急保障、节假日值守等客观原因无法安排休假的情况,《通知》要求须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并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机关事业单位要控制应休未休人员比例,建立未休年休假报酬专项核准审批流程,严禁以未休年休假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职工年休假期间工资应正常发放,不得以绩效考核、评优晋升、岗位调整等方式变相胁迫放弃休假。

  《通知》还提出引导职工将带薪年假与周末、法定小长假、寒暑假、中小学春秋假等衔接,形成3—7天弹性长假,有效分散集中出行客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优化夏季作息,试行周五下午弹性离岗,构建“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短途度假模式。

  目前河南省人社厅网站上已查不到《通知》内容,但回应中没有提及具体的意见建议及将作出何种修改。《通知》中的“领导干部带头休假”相关内容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实际上,云南省和贵州省近期出台的类似文件中也提出了类似措施。

评论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