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继女择校转房产离婚遭前妻索要 闪婚闪离引发房产争议。家住上海的23岁男子曹某和大他13岁的女子赵某因乘坐顺风车相识,迅速恋爱并领证结婚。婚后,曹某将一套价值千万的房产登记在赵某名下。然而,这段婚姻只维持了1年零8个月,赵某便首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当时法院认为两人的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没有判离。此后双方继续分居,一年后,赵某再次起诉,态度坚决,曹某同意调解离婚。
曹某本以为这场短暂的婚姻已告一段落,但半年后,赵某第三次将曹某告上法庭,手持99%份额的房产证,要求按照登记比例分割房产。这套房产是曹家老宅多年前拆迁所得,原本登记在曹某及其父母三人名下。曹某和赵某结婚后并没有生育,但赵某曾有过婚姻关系,并有一个女儿。为了方便女儿择校,赵某提出将户口迁入曹某家。曹某在未告知父母的情况下,将房产99%的份额登记在赵某名下。这个决定最终导致两人第三次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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