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回应在编人员失联24年才登报 曾多次尝试联系家属

  近日,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在当地媒体发布《返岗通知书》,称单位一位刘姓员工自2002年起长期未到岗履行工作职责,引发公众关注。有人质疑为何时隔20多年才登报说明。

  

  《返岗通知书》中写道:请该员工在收到通知的5日内,到直属中心办理返岗手续。如因客观原因暂不能返岗,请提交书面说明并办理请假手续。若未返岗也未请假,将以旷工处理。如果旷工超过15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可以终止与该员工的人事关系。

  工作人员表示,期间多次尝试联系该员工及其家属,但未成功。更多具体情况需向领导汇报,不便透露更多细节。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失联人员,需穷尽一切手段尝试联系,包括电话、短信和联系家属。登报是穷尽其他方式仍无法送达后的最后手段。若期限内未返岗,单位需由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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