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被邻居撞死前曾躲3次 悲剧背后的深仇大恨

  7月30日,江苏高三学生张俊豪被邻居恶意撞亡案迎来终审判决,凶手王春桂被判死刑。然而,张俊豪的母亲表示他们并没有赢。

  

  2024年5月29日下午1点多,张俊豪骑电瓶车从家返校时,被邻居王春桂开车撞击。王春桂掉头尾随张俊豪,三次变道两次加速,在有公交车遮挡视线公里/小时的速度撞向张俊豪,导致他当场昏迷。王春桂当时年仅36岁,有驾照,开的是轿车,他明知后果严重仍选择在人证最少、视线最差的时候动手。

  

  事情起因是2024年春节正月初八,王春桂在巷道堆放鸡粪,引发张家与王春桂的争执。张俊豪的父亲前去交涉,双方争吵并推搡。张俊豪在现场说了一句“别吵了,我报警了”,这句话让王春桂记住了他。随后,王春桂策划了这场车祸。

  

  事发当天,张俊豪的母亲在上海看病,接到电话赶回时,儿子已在ICU,重度颅脑损伤。尽管全力救治,张俊豪还是在2025年7月29日下午4点多停止呼吸。

评论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