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更新了受管制清单,将外国生产的先进机器人设备和联网逆变器纳入其中。这意味着新型号的中国机器人将基本无法进入美国市场,已获授权的老型号暂不受直接影响,但FCC保留撤销既有销售许可的权力。过去,几家中国的人形机器人公司已经在FCC完成了注册,包括宇树、深圳无芯科技、自变量机器人、乐聚机器人和智元。
从法律操作层面看,此次禁令与此前的实体清单和出口管制存在显著差异。它不再针对特定企业,而是以生产地为识别标准,对所有在中国等境外生产的机器人都进行无差别限制。禁令的核心在于产地的认定,管制的是总装环节而非零部件本身。这意味着,在美国境外完成总装的中国机器人也将被视为“中国产”而受到限制。
这导致了一批在中国进行硬件研发的硅谷公司陷入困境,他们不得不考虑将元器件运往东南亚等地进行组装,但也因此面临在当地测试条件不足的新问题。即便如此,企业仍倾向于选择利用中国供应链在第三方地点组装,而非回流美国本土。原因在于中国在成本、产能和迭代速度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
禁令中,FCC对相关机器人的限制范围非常宽泛,核心特征是具备“移动”能力,即能在陆地上完成移动、避障、导航或行进。受限设备包括自主移动机器人、人形机器人和四足机器人,它们需能根据指令或传感器数据,在与人类保持距离的情况下执行任务;设备连同控制站的总重量超过约2公斤,配备传感器,支持联网或蓝牙连接,并搭载AI软件进行操控。按照这一标准,除了人形机器人和机器狗,仓储搬运机器人、送餐机器人、轮式双臂机器人等也可能被划入限制范围。无人水下机器人、医疗外科机器人、假肢、步行辅助器以及工业机械臂等不属于受限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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